4.5 阿申留在日本的身份问题

4.5.1 阿申移民路线图

阿申在大学就制定了移民日本路线图,先是大学期间就创办公司刷满三年投资管理经验,然后通过教育签证进入日本,再通过在日本创建公司获得投资经营签证,希望满五年后入籍。但是他两次卷入刑事犯罪的意外事件打乱了他的计划。

4.5.2 刑案打乱计划

2016年的“强盗致伤案”中,阿申虽然凭借退休检察官律师的人脉和积极赔偿受害人最终免于坐牢,但是逮捕+拘留20天的负面记录无法抹去。而入管局审查签证时所使用的标准比刑事犯罪的定罪标准要低得多,阿申殴打女友获取财物的行为在入管局这里足以认定阿申品行不良。

因为这次牵涉刑事案件记录,阿申在某次更新签证时遭遇拒签,至此筹划了近10年的移民梦彻底破灭。

但是此时他仍然持有“定住者”签证。定住者签证是日本政府为海外日裔准备的特别签证,日裔三世以内可以申请定住者签证,阿申恰好符合条件。

后来阿申又卷入了另一桩刑事案件“有印私文书伪造案”,而且这次律师没能发挥作用,阿申被日本法院判决有罪并且驱逐出境。

4.5.3 在留特別許可

阿申留在日本只剩下最后的一线生机“在留特別許可”。

这里需要介绍一下背景知识,什么是在留特別許可?在留特別許可是日本法务大臣根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50条,对本应被强制遣返的外国人‌例外性地允许其继续合法居留‌的一种行政裁量措施。

通俗的说,某外国人失去了在日本合法生活的身份之后,面临强制遣返之前可以向日本法务大臣申请法外开恩,如果得到了法务大臣的允许,就可以特事特办,获得留在日本的合法身份。虽然不是加入日本国籍也不是正常的签证,但至少不用担心被遣返中国了。

4.5.4 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

那么如何打动日本法务大臣获得“在留特別許可”呢?日本法务省入管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在留特别许可的审查指导方针》(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930003073.pdf、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001416944.pdf),其中规定了哪些因素是积极因素有助于获得许可;哪些因素是消极因素不利于获得许可。

摘录其中要点:

1 应当重点考量的积极因素

(1)有日本子女。

(2)抚养日本子女。

(5)身患疑难病症。

2 其他积极因素

(5)该外国人在日本长期居住,可认定已具备在日本定居生活的根基。

(6)存在其他需要人道主义关照等特殊事由。

3 重点考量消极因素

(1)曾因重大犯罪等被判处刑罚

(2)偷渡、协助非法滞留、反社会性极强的违法行为

4 其他消极因素

(2)曾被强制离境

(3)存在其他违反刑罚法令、或品行不良情形

对照《指导方针》分析空鼻狗的情况,他存在三项消极因素:

   • 因为有印私文书伪造罪被法院判刑

   • 因为强盗致伤罪被逮捕+拘留20天

   • 因为有印私文书伪造罪被法院判决驱逐出境

4.5.5 对照法律,照方抓药

为了抵消这些严重消极因素,空鼻狗需要把积极因素的BUFF叠满。以下是空鼻狗的造假内容和《指导方针》的对应关系

1.“空鼻狗收留原田美惠六孩一家”对应《指导方针》中关于“社会融入”的条文:

ただし、不法滞在していた場合であっても、その間の生活の中で日本人や地域社会との関係を構築している場合は、前記3同様に我が国との結び付きを示すものとして、積極要素として考慮される場合があります。

即使处于非法滞留状态(这是重大的消极因素),如果在滞留期间与日本人或当地社区建立了实际关系,这种关系依然可以被视为“与日本的联系”,作为积极要素加以考量。

日本极为重视儿童的抚养和教育,在审查在留特别许可的过程中,儿童权益被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这也是为什么阿申和六孩一家的亲密互动,并且把全过程事无巨细地录制成视频。在阿申录下的视频中孩子们对他说:“如果你是我们的爸爸那该多好。”、“你能每年带我们来看樱花吗?”这些动人、感性的话。我认为这并非偶然,而是阿申设计好的剧本台词。

2.“空鼻狗声称自己患有罕见病空鼻症随时自杀”对应《指导方针》中关于“疑难病症”的条文:

人道上の配慮の必要性は、その程度に応じて積極要素として考慮されます。その中でも、特に考慮する積極要素として、以下のものが挙げられます。

当該外国人が、難病等により本邦での治療を必要としていること、又はこのような治療を要する親族を看護することが必要と認められる者であること

人道关怀的必要性,会根据其程度作为积极因素予以考量。其中,作为特别予以考量的积极因素:该外国人因疑难病症等需要在日本接受治疗,或者被认为需要看护接受此类治疗的亲属;

3.“原田美惠生下的第六个孩子明纱疑似是空鼻狗的女儿”对应《指导方针》中关于“亲生子女”的条文:

当該外国人が、日本人又は特別永住者との間に出生した実子を扶養している場合であって、次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すること

(ア) 当該実子が未成年かつ未婚であること、又は成年であるものの身体的若しくは精神的障害により監護を要すること

(イ)当該実子と現に相当期間同居し、当該実子を監護及び養育していること

该外国人抚养与日本人或特别永住者之间所生的亲生子女,且符合以下所有情形:

(a)该亲生子女为未成年且未婚,或者虽已成年但因身体或精神障碍需要监护;

(b)现与该亲生子女长期同居,并对其进行监护及养育;

2026年的今天,阿申在日本重新获得了合法身份,一个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重新获得合法身份,除了在留特别许可之外,没有其他路径。